close

  南都訊 記者鄺蔚丹 實習生白強輝 近日,謝小姐帶著兩歲半的兒子前往廣州市某醫院就診,在進行胸透時,醫護人員未給孩子做任何保護措施,引起謝小姐不滿。南都記者走訪了3家醫院,30多位就診市民並不知曉進行放射醫療時,需要穿防護服。
  患者:胸透輻射大,媽媽很擔心
  9月15日上午,謝小姐發現兒子有點氣喘,帶他去醫院呼吸科求診,醫生懷疑有異物,建議做胸透。謝小姐認為,醫生當時的做法是“輕率開單,沒有考慮可能帶來的傷害”。謝小姐稱,自己的兒子在沒有任何保護措施的情況下,做了胸透檢查。
  她說,在檢查的過程中,3號房間擺放著一個小圍裙,6號房內放著為陪伴家屬準備的保護服,她始終不明白:“為什麼小孩的重要部位沒有防輻射的保護?”
  謝小姐上網查資料得知,胸透發出的輻射對小孩的生長髮育影響很大,有可能引發癌症,發達國家幾乎取消了這個檢查。
  院方:醫生也是審慎地使用
  謝小姐在9月17日回到醫院投訴。填完投訴表之後,她接到了醫務科的電話,對方答應可以當面聊。
  根據謝小姐提供的錄音,該院醫務科的李主任表示,胸透並沒有什麼問題,所使用的劑量低於國家規定標準,醫生也是審慎地使用。
  李主任稱,目前,科學上並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射線引發癌變,生活中存在各種各樣的輻射,“就連看電視也會產生輻射,只有頻繁接受X射線輻射才有可能引發癌變,但幾率只有幾萬分之一。”
  市民:要穿防護服?沒聽過!
  南都記者走訪廣州市內3家醫院,多位就診市民並不知道要穿防護服。
  在一家醫院影像科門口,貼著“孕婦勿入”的指示,但並未提醒前來就診的兒童需要防護措施;在另外兩家醫院的影像科,等候中的30位就診市民也未穿上防護服,現場醫護人員也沒有提醒市民做好相關防護措施。
  採訪中,就診市民對照X光需穿防護用品的規定並不瞭解,也沒有聽說過《放射醫療管理規定》(下麵簡稱《規定》)。根據《規定》要求,醫院應當配備工作人員防護用品和受檢者個人防護用品。
  在胸透的使用問題上,廣東省人民醫院兒科一位不願具名的護士表示,醫院不會隨便給兒童做胸透,要經過醫生的初步診斷,認為有需要才會同意做,“即便要做胸透,兒童也會得到相應的保護。”
  專家:接受放射診斷要戴防護用品
  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放射防護專家稱,在做放射診斷的時候,國家衛計委有制定相關標準,如《醫用X射線診斷放射防護要求》(以下簡稱《要求》)裡面列了詳細標準。“標準里寫得很清楚,接受放射診斷的人員需要佩戴個人防護用品。”從減少患者接受的劑量來說,穿戴一定的防護服是很有必要的。
  《要求》里也明確提到,“遵從防護最優化原則,在保證獲得足夠的診斷信息的情況下,使患者和受檢者所受劑量盡可能低”。
  該專家表示,就目前來說,射線的影響並不是馬上會產生的。偶爾一次兩次做放射診斷,只要是次數較少,基本上不會有所損傷,除非是做了很多次。
  但作為醫護人員,應該執行相關的規定,有責任提前告知患者射線輻射所帶來的影響。  (原標題:胸透要穿防護服?市民都說不知道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m04cmssw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